《懷化市促進快遞業發展若干規定》2024年9月1日起施行
2024-05-31 15:09:17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周玉意 | 作者: | 點擊量:49983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雷莎王志豪)5月30日下午,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批準了《懷化市促進快遞業發展若干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系我省各市州首部有關快遞業的地方性法規。《規定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。
《規定》自列入立法計劃以來,市人大法制委、市人大財經委、市郵政管理局抽調專門人員組成立法工作專班。2023年11月1日,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《規定》的議案。2023年12月20日,市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對《規定》進行二審。2024年4月28日,市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對《規定》進行三審并表決通過。隨后按照規定程序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批準。
立法期間,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專班多次專題聽取匯報、研究修改、協調調度,并深入基層立法聯系點,與快遞企業、快遞從業人員、物業代表、居民代表現場座談,了解快遞業發展情況和群眾訴求。與此同時,立法工作專班先后赴沅陵、麻陽、新晃、靖州等縣市區調研座談,多次召開座談會、部門論證會,聽取相關職能部門、保險協會、快遞行業及物業服務人員意見,先后修改20余稿,最大限度采納收集各方面意見、建議。
《規定》從推動懷化快遞業高質量發展著手,采取“小快靈”立法形式,全文不設章節,共16條,堅持問題導向,解決實際問題,在立足我市快遞業發展現狀的基礎上,規定在職能職責、基礎設施建設、跨境快遞服務、車輛停靠保障、保險服務、投遞便利保障、城區末端服務設施建設、快遞進村、投遞服務、投訴與申訴、獎補政策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。
責編:周玉意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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